本网讯(陈丹)近日,省财政厅下达阿坝州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中:马尔康市万元;金川县万元;小金县万元;阿坝县万元;若尔盖县万元;红原县万元;壤塘县万元;汶川县万元;理县万元;茂县万元;松潘县万元;九寨沟县万元;黑水县万元,专项划拨“送茶入户”资金51万元。按照中央和省州乡村振兴政策要求,该笔资金专项用于民族地区、散杂地区少数民族发展,同时统筹考虑乡村振兴工作,重点投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传统手工业”“民族乡村试点”“健康饮茶”“产业”建设扶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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