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财政厅提前下达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4亿元。记者了解到,这笔资金将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年用于产业发展资金规模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分配各地中央资金的60%、省级资金的50%。稳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将推动脱贫地区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促进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
在这笔资金中,除按因素分配给50个国家和省级重点帮扶县的资金外,还拿出35.8亿元单独给予补助,其中,2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获单独补助25.8亿元,25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获单独补助10亿元。
获单独补助的50个重点帮扶县名单如下: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阿坝州:壤塘县、若尔盖县、红原县、阿坝县、金川县、黑水县
甘孜州: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德格县、甘孜县、新龙县、白玉县、炉霍县、道孚县
凉山州:美姑县、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喜德县、普格县、越西县、甘洛县、盐源县、雷波县
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广元市:剑阁县、旺苍县
乐山市:马边县、峨边县、金口河区
达州市:万源市
巴中市:通江县、平昌县
阿坝州:小金县、松潘县、理县、九寨沟县、茂县、马尔康市、汶川县
甘孜州:雅江县、得荣县、巴塘县、丹巴县、乡城县、稻城县、九龙县、康定市、泸定县
凉山州:木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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