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留光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举报违反疫情防控举措的行为。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报对象
1、省外返乡及省内特殊行业人员不向村委报备、私自返乡、返乡后隐瞒谎报旅居史、密切接触者、隐瞒病情的人员。
2、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未按要求执行“14+7”隔离政策(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的人员。
3、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未按要求落实居家管控的人员。
4、红白喜事不报备、私自举办、违规举办红白喜事的人员。
5、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房违反规定收治发热症状人员、违反规定销售感冒药、退烧药的行为。
6、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重大隐患或重大风险的其他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方式进行举报,举报-。
三、举报线索
举报人须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活动地址等相关情况。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后如实记录,并将举报线索第一时间反馈至镇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组、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置。
四、保密措施
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尊重举报人意愿,可受理匿名举报。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年1月28日起施行。
留光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月28日
来源:相思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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