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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瞪了朋友一眼引发冲突持刀与朋友互殴被

李从悠 http://pf.39.net/bdfyy/bdflx/140308/4350709.html

在东北,“你瞅啥”似乎是一句引发冲突的“咒语”。一段“你瞅啥”“瞅你咋地”的对话过后,往往就是拳脚相加。

然而在四川阿坝若尔盖县,也因为“你瞅啥”发生了一起悲剧,最终更导致两人持刀互殴,一人死亡一人入狱的悲剧结局。年10月29日,四川若尔盖县检察院依法公开了此案细节。

若尔盖县男子夺某,年出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年7月3日被监视居住,年7月17日康复出院,年7月18日被若尔盖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30日经批准逮捕,现羁押于若尔盖县看守所。

年7月2日,夺某与盆友其某某在一茶楼上喝茶时,其某某用眼睛瞪了夺某,夺某质问其某某为什么瞪他,其某某让夺某跟他出去“谈谈”。

两人出门后,其某某开车朝象藏寺方向,然后夺某跟随,当走至象藏寺山坡上时,其某某拿着刀子跑过去与夺某相互抓扯,在抓扯过程中,其某某向夺某的左胸部和左肘各捅了一刀,夺某也抽出自己的刀子捅向其某某胸部和背部,打完架后夺某离开了现场,并将打架情况告知其某某的亲属。众人赶到医院,途中其某某死亡。夺某也受了伤,被送医治疗。

检察机关认为,夺某用刀故意伤害被害人其某某致其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看来,“你瞅啥”并不是东北人的专利,在千里之外的四川阿坝,也发生了同样的悲剧。心胸狭窄,睚眦必报,就会为一句话拔刀相向;缺乏对法律的敬畏,就会让冲动蒙蔽理智,最终导致锒铛入狱的悲剧。

具体到本案中,死者其某某挑衅在先,应该认定为具有重大过错。这也是凶手夺某可能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因此本案虽然属于故意伤害致死,但却未由阿坝州检察院公诉,而是由若尔盖县检察院起诉,证明此案量刑或在无期徒刑以下。如何判罚,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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