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上午,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四川省申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反馈会在成都市召开。督导检查组组长李洪天宣布,四川省39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10月14日至19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四川申报的39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督导评估检查。督导检查组对各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个,对人进行了问卷调查。
检查发现,四川省结合本省实际,严格制定办学基本标准,各地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认为,四川此次申报的39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国家标准,39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同时,各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符合国家要求。此外,检查中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此前,我省已有个县(市、区)通过了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按规划实现了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加上此次的39个县,我省已有个县达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标准,剩余还有18个县(市、区)未达标。
附:通过国家督导检查的39个县(市、区)名单
成都市简阳区
泸州市合江县
广元市朝天区、剑阁县
遂宁市安居区、蓬溪县
内江市东兴区、资中县
乐山市犍为县、井研县、沐川县
南充市西充县、营山县
宜宾市叙州区、长宁县、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
广安市岳池县
达州市宣汉县、渠县、开江县、万源市
巴中市巴州区、通江县
眉山市仁寿县
资阳市雁江区、安岳县、乐至县
阿坝州理塘县、阿坝县、若尔盖县
甘孜州雅江县、道孚县、白玉县、稻城县、得荣县
凉山州盐源县
来源:四川电视台新闻中心·四川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