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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有50个国家和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8月10日,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印发国家和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的通知》(川农领〔〕12号),公布了壤塘县等2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剑阁县等25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要求相关市(州)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强化政策倾斜,加强监测评估,集中支持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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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

(25个)

阿坝州(6个):

壤塘县、若尔盖县、红原县、阿坝县、金川县、黑水县

甘孜州(9个):

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德格县、甘孜县、新龙县、白玉县、炉霍县、道孚县

凉山州(10个):

美姑县、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喜德县、普格县、越西县、甘洛县、盐源县、雷波县

四川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

(25个)

广元市(2个):

剑阁县、旺苍县

乐山市(3个):

马边县、峨边县、金口河区

达州市(1个):

万源市

巴中市(2个):

通江县、平昌县

阿坝州(7个):

小金县、松潘县、理县、九寨沟县、茂县、马尔康市、汶川县

甘孜州(9个):

雅江县、得荣县、巴塘县、丹巴县、乡城县、稻城县、九龙县、康定市、泸定县

凉山州(1个):

木里县

美姑县塔哈村王云摄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以追溯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年12月16日发布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意见》明文指出:在西部地区处于边远或高海拔、自然环境相对恶劣、经济发展基础薄弱、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脱贫县中,确定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其区域发展能力。支持各地在脱贫县中自主选择一部分县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今年3月,年省委一号文件的新闻发布会上就曾透露,四川要明确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确定一批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出台政策支持凉山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工作。

此前,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奠定坚实基础。

《实施意见》提出,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到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并取得重要进展,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平均水平。

《实施意见》明确了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汇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强大合力4个方面21项重点工作任务。

《实施意见》还就加强组织领导提出了具体要求。

全文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着力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并取得重要进展,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各类人才支持服务乡村振兴格局基本形成,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平均水平。

二、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三)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完善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将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作为主要监测对象,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等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定期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合理确定监测标准。强化各行业部门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依托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数据平台进行定期筛查,并充分发挥乡村基层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社会组织的作用,快速发现易返贫致贫人口和风险点。拓宽农户主动申请渠道,完善线上自主申报程序,经核查后按程序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分层分类开展精准帮扶,对无劳动力且有特殊困难的脱贫家庭用好兜底保障措施。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强化定期走访,做好已消除风险对象的跟踪回访。

(四)提升教育保障水平。落实控辍保学“五长责任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继续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增加优质学位供给,巩固拓展教育信息化建设成果,以“四川云教”为主体普及“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让农村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加强教师招聘,保障教师待遇,努力实现乡村教师招得进、留得住、教得好。依托“一村一幼”开展“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民族地区教育帮扶政策,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和改进农村儿童教育关爱工作。

(五)提升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继续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过渡期内逐步调整脱贫人口资助政策。

(六)提升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巩固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成果,实施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灾后重建、对口援建等方式及时解决新发现住房不安全问题。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以多种形式同步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七)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维护好已建农村饮水工程,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网络,加强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

(八)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加强产业培育和就业扶持,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改进安置区社区治理,盘活资产资源,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有序推进掉边掉角农户搬迁和帮扶工作。

(九)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分类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依据项目资金构成和实施方式,科学合理界定个人资产、集体资产、国有资产等资产权属,形成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及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3类资产台账,分类落实管护责任。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加强后续管护,确保持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科学制定运营方案和收益分配机制,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依法自主管理和运营。

三、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十)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

(十一)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财产认定方法。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务质量。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

(十二)完善养老保障、儿童关爱和残疾人帮扶服务。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在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可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优化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提升农村公办养老机构照护能力,发展互助性养老,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儿童的保障保护力度,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和服务网络。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加强残疾人托养照护、康复服务。

四、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

(十三)扎实做好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在推动确定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础上,再确定一批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持续加大对原深度贫困地区和秦巴山腹地所在市中经济发展条件较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的县(市、区)的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政策措施,加大对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帮扶力度,增强其区域发展能力。优化对大小凉山彝区的扶持政策,支持凉山州按规定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工作。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进行定期监测评估。

(十四)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的工作指导。加大对脱贫村的监测力度,兼顾非脱贫村发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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